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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机构概况

1.历史沿革

1981年3月,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[81]27号文件批准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——莫莫格自然保护区。1997年12月8日,国务院国发[1997]109号文件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。2001年11月1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第136次专题会议,研究了莫莫格保护区管理体制和湿地保护问题,会议决定:“将原来由省林厅和镇赉县政府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,调整为仍采取双重管理,但以省林业厅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”。2002年4月,莫莫格保护区上划为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。2013年10月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。

2.机构设置

莫莫格保护区管理机构名称为“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”。2002年3月1日吉编办[2002]16号文件批复,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“为隶属于吉林省林业厅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,按相当于处级规格待遇,列事业编制53名,财政全额拨款。”2014年事业编制减为49名。

莫莫格保护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、保护科、科研科、财务科、发展计划科、资源管理科、宣教科、旅游科八个科室。

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在莫莫格保护区设有森林公安分局。

3.岗位职责

办公室

   负责全面事务工作,分管后勤工作(包括组织、宣传、人事、群团、工会、妇联及文件资料档案,电话、信息、网络管理,接待、内外协调、食堂、宾馆、资产、水、暖、电管理,车辆调配及绿化保洁工作)

联系电话:0436—7811545

科研科

   负责科研科全面工作。负责全局科研计划的制定课题的筛选,立项,实施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;负责科研论文的指导,审查,提交和白鹤GEF项目的管理与实施;负责野生动物的救护、繁育饲养、驯化和资源调查,环境监测;负责万宝山基地和救护中心的管理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436—7811674

保护科

   负责资源保护科日常工作和各保护站的管理工作,负责行政案件的审检与查处工作,负责全科经费的收支管理与审批工作,负责车辆、设备、设施、物品的管理与安全工作,负责湿地和动植物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安全和做好防火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436—7811669

财务科

   负责全局财务业务监督、审计、管理,负责与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和地方业务部门汇报,沟通协调,负责对下属人员的管理和财务室安全监督检查,负责局内各项账目,资金及时准确填报和支出。

联系电话:0436—7811905

发展计划科

   负责项目办日常管理工作。负责全局项目的可研立项,规划设计,手续办理和各个项目的材料上报工作,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督、检查、验收、预决算的审核工作,负责工程项目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436—7811910

旅游公司

   负责全局旅游整体规划和旅游招商引资工作,负责与省和地方旅游业务部门的联络汇报沟通,负责全面管理本局旅游业务,负责旅游资产和人员管理,负责新的旅游路线和景区景点以及旅游产品的开发运营。

联系电话:0436—7811902

宣教科

   负责宣教科的日常工作,负责全局的内外部宣传教育工作,配合各部门组织宣教活动。负责全局的宣教工作的计划和开展。

联系电话:0436—7306136

森林公安分局

   负责保护区内治安及各种案件的查处。

联系电话:0436—781180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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